关于下发《2012年泰安市越野长跑竞走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关于下发《2012年泰安市越野长跑竞走比赛

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局、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泰安市高新区、市体校、市体育中心:

现将《2012年泰安市越野长跑竞走比赛竞赛规程》下发给你们,望接通知后认真学习,积极组队参赛。

附:2012年泰安市越野长跑竞走比赛竞赛规程

                     0一二年二月六日

 2012年泰安市越野长跑、竞走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233日至34

地点:泰安市体育中心

二、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体育局

三、竞赛项目与组别

越野长跑:甲组:5000米、10公里;

乙组: 3000、5公里

   竞走:   甲组:5000米、10公里

四、参加办法

120111231日前,具有泰安市辖区内(各县、市、区)正式户籍、有一定训练基础,并符合本项目年龄和骨龄规定的运动员方可参赛。参赛运动员在本市范围内不允许相互交流。

2、年龄规定:

甲组:(1615岁)199611日-19971231日之间出生者。

乙组:(14岁以下)199811日以后出生者。

3、报名人数:

各队报领队1人、教练2人,越野长跑运动员甲乙组男女各4人。竞走运动员男女各3人,另可增报自费队员,人数不限,计算个人成绩。

4、运动员参赛资格必须按照《泰安市第十八届运动会少年组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执行。已参加过泰安市第十八届运动会的运动员不再进行骨龄检测。

5、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泰安市青少年运动员竞赛证》。

6、运动员报到时,须向大会交验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2、各队运动员号码按原规定执行,由各单位自备(在报名单中写清)。

3、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越野跑和场地跑两次比赛,否则不予计算成绩。

4、报名不足三个单位的项目,取消比赛。

六、计分和奖励办法

1、个人名次:越野长跑、竞走各组男、女录取前12名,按1311……1计分,不足录取名次按高分计算,不减一录取。比赛得分的50%计入泰安市第十九届运动会。

2、团体名次:团体奖励前四名。以各单位越野长跑前四名(竞走前三名)的男、女运动员排出名次,给同名次相同的分数,即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余类推;如未跑完全程,按最后一名队员下一名次得分计算。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得分相等,则按各单位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七、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单(必须打印)连同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于225日前报市体育局训练科。逾期报名,不予编排。联系电话:  6289307 联系人:王冬梅  罗铮

2、各队于32日上午1000前到市体校报到、资审、拍骨龄,下午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运动员资格保险金每队400元(无资审问题退还)。

八、交纳费用

各代表队每人每天交纳伙食费25元,骨龄费每人15元。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报名表


  1. 2012年泰安市越野长跑、竞走比赛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