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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
体群字[2008]11 5号
关于举办2008年第十三届
全国全民健身登泰山比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
由中国登山协会、山东省体育局主办,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十三届全国全民健身登泰山比赛定于2008年9月7日在山东泰安市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和报名表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2008年第十三届全国全民健身登泰山比赛竞赛规程
2.登山比赛路线示意图
3.2008年第十三届全国全民健身登泰山比赛报名表

附件1:
2008第十三届全国全民健身
登泰山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登山协会、山东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三、竞赛日期
2008年9月7日
四、竞赛地点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有关单位
六、报名
(一)各队报名参赛运动员在3人以上可报1名领队或教练;报名参赛运动员在6人以上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报名运动员在12人以上可增加1名工作人员。
(二)运动员年龄规定(运动员以居民身份证的年龄为准):
青年组:男、女16—35岁
中年组:男、女36—50岁
老年组:男、女51岁以上
(三)报名:
各队于8月2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填报大会统一印制的报名单(报名单必须打印,否则出现编排错误自负),并附运动员健康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复印件者,大会不予编排)和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寄泰安市体育局登山竞赛部。
联系人:许 兵、周生涛
E-mail:dengshanjie@126.corn
电 话:(0538)6289307(传真)
邮 编:271000
七、竞赛录取办法
(一)比赛路线:
老、中、青各组起点均为泰安市林校操场,途径岱宗坊、红门,终点分别为中天门、南天门、玉皇顶。
青年组终点:玉皇顶(全程9.4公里);中年组终点:南天门(全程8.6公里);老年组终点:中天门(全程5.9公里)。
(二)运动员限发令后2小时内到达终点,过时不予计成绩和排列名次。
(三)个人名次:按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排列各组男、女运动员名次,时间少者名次列前。
(四)团体名次:按各队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男、女各两名最优队员得分总和排列,积分少者名次列前(个人名次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依次类推。如各队各组别记分队员不足两名,则按各组最后一个名次的下一个名次记分。如得分相等,则按单项个人名次第一名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则按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八、奖励:设团体奖、个人奖
(一)团体奖:奖励前六名,奖给奖杯一尊。
(二)个人奖:青、中、老年组男、女分别奖励前10名,奖给奖牌一枚。奖金如下:
(三)在2小时内到达各终点的参赛运动员,每人发一枚纪念牌。
九、报到
各代表队于9月5日下午一6日到泰安市体育局报到(火车
站出口设接站处),报到时交验身份证;每人交纳报名费30元。
十、登山赛组委会统一选调仲裁委员、裁判员
十一、大会日程
9月5日至6日报到,熟悉路线。
9月6日下午3:30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
9月7日上午8:30比赛,并在各终点颁发个人奖,游览泰山。
9月8日上午10时举行发奖仪式,颁发团体奖。
9月8日下午离会。
十二、其它
(一)与会人员比赛期间上、下山的交通费、进山费、索道费(索道费只负责青年组、中年组)由登山组委会负责。
(二)与会人员每人每天交生活费3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补助,住宿费等其它一切费用自理。
(三)大会为登山运动员提供登山比赛人身保险。医疗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山东省泰安市体育局登山竞赛部。
附件2:

主题词:群体司 比赛 通知
抄送泰安市人民政府、体育局。
附件3:
2008年第十三届全国全民健身
登泰山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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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性别 |
姓名 |
年龄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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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组 |
女
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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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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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组 |
女
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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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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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组 |
女
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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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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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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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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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需打印,此表可复印,盖章有效。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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